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叶珍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杨**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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