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季**与赵**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4月16日受理了原告季海云诉被告赵**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因被告赵**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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