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冻结扣划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杨**、曾**、杨**、杨**和被执行人陈**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陈**所有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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