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卓*不服被告玛沁县优云乡人民政府2013年12月24沁优政字第73号决定书,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卓*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及《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原告卓*提出撤诉,本院予以准许。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卓*自行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青海**限公司与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裁定书
巴沟乡上才乃亥村与青海省同德县巴沟乡人民政府行政案件不服行政侵权赔偿决定纠纷一案行政判决书
申请人曲*强制执行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贵德县人民政府与陈*行政非诉执行纠纷案一审行政裁定书1
贵德县人民政府与王**行政非诉执行纠纷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大元建**限公司与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再审裁定书
旦军与玉树市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曲周与囊谦县国土资源局不服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二审行政裁定书
学*、热哇与玛多乡政府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二审行政裁定书
旦布洛周与玉树市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一案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