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与被告*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朱*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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