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伊**与济宁**限公司、山东**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伊*与被告济宁*限公司、山东*总公司、岳玉山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中,原告伊*于2014年4月23日申请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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