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段**与黄**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4年8月21日立案受理原告段**与被告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原告段**于2014年12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段**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0元,减半收取为100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2020元,二项合计3020元,由原告段**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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