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周**修理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与被执行人周**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已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2014)双执字第523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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