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宁波**限公司、蒋**与蒋**、余姚市**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宁波**限公司诉被告蒋**、余姚市**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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