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铁岭沈飞**有限公司与铁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铁岭沈飞**有限公司与被告铁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铁岭沈飞**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铁岭沈飞**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铁岭**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212元,减半收取3606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