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沈阳天**程公司与辽宁**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沈阳天**程公司与辽宁**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2013)铁县民一初字第478号民事判决书中,查明被执行人辽宁**限公司因涉及其它案件,财产已全部被查封,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亦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和《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终结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铁县民一初字第478号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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