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开**限公司与被告兰**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兰**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破产重整,本院已裁定重整,现正在审理过程中,但未指定资产管理人。为有利于审判程序的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江苏神**限公司与兰溪市**责任公司、浙江金**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倪**与兰溪市柏**社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浙江省**程有限公司与北京银**限公司(原北京银**限公司一案执行裁定书
朱**与缙云县**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曹**与兰溪市香溪**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景宁畲族**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周**与华东**公司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朱**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柳子书与兰溪**有限公司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浙江**限公司与詹**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