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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开**限公司与兰溪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开**限公司与被告兰**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被告兰**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破产重整,本院已裁定重整,现正在审理过程中,但未指定资产管理人。为有利于审判程序的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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