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宣**与合肥**有限公司、安徽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宣圣平诉被告合肥**有限公司、安徽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审查该案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