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合肥瑶**责任公司与安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合肥瑶**责任公司诉被告安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合肥瑶**责任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1130元,减半收取5565元,由原告合肥**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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