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与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烟台持**限公司与哈尔滨**限责任公司管辖裁定书
福建豪**有限公司与青岛**限公司、青岛**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三*(烟台**限公司与山东华**限公司、山东华**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龙口市**合作社与烟台市**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济南**总公司与烟**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烟台**限公司与山东泰**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烟台凯**限公司与恩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山东**有限公司、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与烟台**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青岛源**限公司与山东邦**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