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俞**与被告邵**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俞**未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最**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冯**与冯**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吴**与杨**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厉**与胡**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许根其与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叶**与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朱**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曹**与刘**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薛*与黄**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陆**与许*其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杜**与罗**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