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雷某某诉被告汪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雷某某未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收费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原告王*与被告余*甲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雷甲诉被告王*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杜某某与刘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熊某某与殷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余*甲与被告程*甲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周*诉被告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程*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孔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胡某某与卢*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人郭**诉被执行人王**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