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高**与付*玉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与被执行人付*玉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付*玉已全部履行了义务,全案已经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呈执字第635号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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