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陈**与被执行人**村民委员会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村民委员会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保定**民法院作出的(2015)保民二终字第74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王*与夏**、杜*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邓花景与姚**、刘*好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乔**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曲阳润丰投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高碑店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史**、范**、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原告侯**与被告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栗铁所与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雄县一贷通科技**限公司与被告庞**、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雄县一贷通科技**限公司与被告石*、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