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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合肥市规划局行政撤销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王**以合肥市规划局为被告向**提起行政诉讼,诉请要求认定“合规征2013014号”红线图违法,并予以撤销该红线图。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起诉人所诉的上述红线图对其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现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王**的起诉,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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