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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沈阳大**限公司与被告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阳大**限公司与被告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3年8月28日通知原告于7日内交纳诉讼费。现原告未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交纳诉讼费,故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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