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镇江**有限公司与上海**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镇江**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收到本院催交诉讼费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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