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合肥现代**有限公司与安徽建**限公司、淮南东华**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合肥现代**有限公司(简称现代物流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安徽建**限公司、淮南东华**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民法院(2013)合民一初字第0059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现代物流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现代物流公司申请撤回上诉的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合肥现代**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合肥现代**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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