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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与被告福**有限公司、福建省亿**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与被告福**有限公司、福建省亿**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于2014年7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撤回起诉的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本院依法准予免收。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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