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柯**诉南通**限公司、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柯*诉被告南通**限公司、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3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