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王**健康权纠纷一案,前**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日作出(2013)前民初字第3098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72568元。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前郭县人民法院(2013)前民初字第3098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李**与董**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穆*与王**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付**与王**、邓**、滕阳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刘**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徐*与王*、王**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谭**诉刁**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王艳诉曹德花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郎**与荣海全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孙*芹诉被告关*、沈朝阳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