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汪**、刘**与景**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反诉被告)汪**、刘**与被告(反诉原告)景**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23日立案受理后,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案情较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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