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曹**诉被告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曹**于2015年8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曹**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曹**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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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与陈**、中国大地财**湖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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