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郑**与被告周*、被告中国**有限公司余姚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郑**于2015年9月19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撤回对邢*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郑**撤回对邢*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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