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朱**与余*、中国平安**司芜湖中心支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朱**诉被告余*、中国平安**司芜湖中心支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朱**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0元,减半收取90元,由朱**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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