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倪合树诉被告花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倪合树于2013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花磊的银行存款10万元。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倪合树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花磊的银行存款1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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