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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被告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缴交诉讼费用,本案应按撤诉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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