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原告白*和与被告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审判员徐*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理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原告白*和与被告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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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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