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马**与被告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与被告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马**于2014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申请撤回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马**负担。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