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关于关耀宽与闫**离婚纠纷一案,北京**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375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关耀宽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王*与张×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杨*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高×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郭*与夏×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毋×与姜*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贾*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姜*与苑×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吴*与辜*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马*与于×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李*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