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闫**与关*宽婚姻家庭、继承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关耀宽与闫**离婚纠纷一案,北京**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375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关耀宽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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