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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诉戴×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原告孙*与被告戴*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及其委托代理人郭*、被告戴*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孙**称:我和被告于2010年3月22日在哈尔滨市登记结婚,结婚后生育一女孙**。由于我和被告结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结婚后双方性格完全不合,无法建立应有的夫妻感情,双方感情基础较差。现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外,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子、汽车等。因此起诉请求:1.判决我和被告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婚生女孙**由我抚养,抚养费双方共同负担。

被告辩称

被告戴×辩称:

我不同意离婚。我们2009年经网络相识,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20岁的女儿与前妻定居美国。那年他46岁,我31岁,两个人追求婚姻的目的都非常明确,并且彼此之间产生了美好的感觉。那年的10月我们相恋,当时他的父母年事已高,对他的婚姻问题很焦急,再加上他本人离异且长时间单身的状态,于是我们为了加快在生活中对彼此的了解,决定同居并与他父母住在一起。半年的时间里,我和他经历了琐碎生活的细枝末节,也经历了令我们心动难忘的浪漫,他与我时时相伴,甚至包括他应酬和出差的所有时间,我们的感情也日益加深加固。2010年的情人节,他向我求婚,经过深思熟虑,我们于当年的3月22日在哈尔滨登记结婚。

结婚后,我主动承担起照顾家庭和公公婆婆的责任,因为他本人公司业务繁忙,他哥哥姐姐又都在他自己的公司里做事,所以我希望作为妻子能分担他在生活上的全部压力。刚结婚没多久我就怀孕了,他非常的高兴,因为他特别想要一个小孩,于是我们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基于要兼顾腹中的小孩、丈夫和80岁的公公婆婆,我放弃了工作的机会,选择了做一名全职太太,同时攻读硕士学位。

独立生活了十年的我开始努力去融入他的大家庭,这个经济以他为中心的家庭,我面对于我而言有些复杂的家庭关系,感觉有些不适应,但是因为心里对他有着深深的爱和心疼,我掩饰了内心的慌恐,尽力遇事自己解决。对丈夫,我做到了无微不至,他工作上碰到的难题经常令我辗转反侧,经常和他一起讨论分析解决方案,生活上把我能做得最好的都给他,担心他吃不好穿不暖......怀孕后期我还每天晚上给他洗脚擦药,只是为了让他的腿癣脚癣早点治愈;对公公婆婆,我尽心竭力地照顾衣食住行,直至分娩前几天,我还在父母的帮助下开着车为他们买米买油......;对他的哥姐及其家庭,我友善地敞开家门,随时欢迎他们到来,从未计较付出的多少,只要公公婆婆能感觉到天伦之乐......,所有这些都基于我和他深厚的情感和我对他的爱。我们婚后的生活,除了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之外,大多数时候是幸福快乐的,我们热切的期盼即将到来的小生命,也对未来三口之家的生活怀着美好的憧憬。那时的他和我,没能足够重视并完全排除之前发生的种种外界干扰,以至于那些客观因素在我俩本来快乐的生活中埋下了隐形的种子。

2010年12月29日,女儿××出生了,她的出生给我们全家带来了欢乐,但随之也给我带来了连续不断的烦恼和情绪的低落。随着外在干扰的日益复杂,我俩开始有了矛盾,几乎整个月子我每晚躲在厕所里哭泣,觉得委屈无助无人可诉说,他又不愿意理解我、帮我一起度过生产后的情绪压抑,他和我开始为了给我们造成困扰的人和事争吵,这些争执贯穿我整个哺乳期,他对我和孩子也漠不关心。2011年11月24日,我突然发现女儿掉了一小块头发,马上带她去了医院检查,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出乎意料的是,生下来头发就已长得乌黑浓密的她,头发几乎掉光了,即使那个月我带着她不停的在看医生。××突来的病状给我的内心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就在这时,我又发现了不恰当的人在不恰当的时间给我的丈夫发来的短信,作为妈妈作为妻子,我的情绪降到底谷,我想知道这些人是谁,我的丈夫为什么和她们来往,在我和女儿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为什么经常不在我们身边,我们的争吵并没有让那些类似的人和短信停止,随着外界干扰的不断升级,我们之间的争执愈演愈烈。

女儿×*的头发长了掉,从来没有全部长好过,这样反复了两年多,我带着她四处求医,至少去过几十次医院,而他只陪伴了四次。面对别人看女儿头发的眼神、评价和指指点点,我内心充满了莫名的恐惧,加上他家某些人对我的无理指责,还有他向前妻诉苦的邮件,我甚至开始怀疑并责怪自己。朋友建议我去看心理医生,解决我的所有困扰,但我害怕去面对,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脆弱,也没有人了解我的处境,在他的大家庭里我是孤助无援的,小家庭里也只有我和×*相依相伴,面对这些我只有靠我自己。除了注意力集中在×*治病上,我尽了最大努力和他的家人搞好关系、希望他们不要误解我,同时也努力和他大女儿甚至前妻好好相处,整个过程里经历了太多的焦虑、狂躁和情感的痛苦挣扎。他对我们的小家庭日渐冷漠,我和女儿过着与单亲妈妈近乎一样的生活,不同的是我还事无巨细的照顾他和公婆,经常带着不满2岁的孩子和80多岁的公婆去旅行,我想让他感觉到我和×*多么需要他,我们希望他在家庭上多给我们一点时间和关心。就这样,我不停地努力,不断地失望,又不停地期待,不断地落空。女儿的病到现在也没有治好,我面对她强颜欢笑,试图掩饰我的忧虑,同时发现丈夫在世纪佳缘网的再次登陆,还有他出差归来以往都是混乱不堪的行李箱里突然出现的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脏衣服......,我的精神彻底崩溃了,再也无法佯装支撑下去。一件小事甚至一句话都能引发一场争吵,我们相互伤害,最后争吵升级到激烈的言辞和厮打。在这些痛苦的过程中,我该对我不理智的言行道歉,无论它出于何种原因。

由于我长时间的精神压抑和多次不清醒的过激行为,甚至两次产生过轻生的念头,2013年5月,在朋友的鼓励下,我积极主动地到协**院心理科寻求帮助,被确诊为抑郁状态并建议到北医六院(国家**究中心)住院治疗,之后被北医六院专家确诊为焦虑抑郁状态,并开始接受心理疏导和药物治疗,经过半年的治疗和自我心理调整,我的抑郁状态渐渐好转并正在走出心理阴影。过往的痛苦和恩怨都已慢慢过去,我希望他作为我的丈夫,能够充分理解我所经历的那些苦楚和挣扎,重新认识家庭、妻子和孩子,承担起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和我一起把女儿××的病治好,把她培养成自信乐观有责任的人。

作为夫妻,希望我们能为婚姻、家庭共同努力,不轻易放弃;作为××的父母,我们不能在她原本身体疾病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再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家庭的缺失感;作为双方父母的晚辈,我深深感觉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公公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常打电话关心,流着泪说想起我和××心里就难受,婆婆每每对我说希望我们尽快和好时期待的眼神,这些都让我久久不能平静,还有照顾着我们和××每日生活、耐心陪伴我走出困境的我的父母,我们不能做出辜负他们良苦用心的冲动选择。

基于对以上全面情况的回顾与分析,我认为,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幸福成长比什么都重要,因此,我不同意离婚。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

原告和被告于2010年3月22日登记结婚,2010年12月29日生育一女孙**。

原告称双方自2012年12月份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生活,被告称双方自2013年4月分居生活。

庭审中,原告称被告曾经因为双方吵架,开车超到自己车前,倒车与自己的车相撞。被告称当时因为发生家庭矛盾,自己状态不好,想将车停在原告前面但操作不当,向后倒车时撞到了对方的车。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庭审笔录、结婚证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婚姻关系以感情为基础,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不能和好的方可准予离婚。本案中,双方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女,说明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现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致于造成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因此原告起诉与被告离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孙*的离婚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七十五元由原告孙*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向北京**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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