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杨**与杨**、杨**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杨**诉被告杨**、杨**、梁**、国网**供电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于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杨**、杨**、梁**、国网**供电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的撤诉申请符合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应依法予以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杨**撤回起诉。

诉讼费250元由原告杨**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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