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涂功秀与被告马**、中国太平洋**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涂功秀诉被告马**、中国太平洋**阳中心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涂功秀自愿撤回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涂功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涂功秀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