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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公司与赵*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上述原告诉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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