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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与中国人**限公司西华支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人寿保险合同纠纷。

本院于2016年1月5日受理了原告理**与被告中**有限公司

西华支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

本院认为

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

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

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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