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南阳**限公司与中国地质**利用研究所、河南长**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南阳**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地质**利用研究所、河南长**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南阳**限公司撤诉。

本案诉讼费6150元,减半收取3075元,由原告南阳**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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