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王**因与被上诉人王**、原审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15)长民初字第0399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3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因上诉人王**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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