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夏**诉被告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夏**于2015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夏**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7350元,由原告夏**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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