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臧**与沈**、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臧**与被执行人沈**、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和车辆,未能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相关线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滨海县人民法院(2014)滨民初字第0412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二、待终结的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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