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黄**与镇江深**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黄**与镇江深**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国**裁委员会(上海**中心)于2014年8月21日作出(2014)沪贸仲裁字第414号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经黄**申请,本院于2015年3月16日立案执行。现因被执行人镇江深**有限公司住所地及所有的不动产位于本市润州区辖区内,且镇江深**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有多起案件在本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之中,为便于执行,本院指定本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上海国**裁委员会(上海**中心)于2014年8月21日作出(2014)沪贸仲裁字第414号裁决由镇江**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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