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岳阳新**工有限公司与云南**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岳阳新**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15日作出(2015)岳**三初字第10号民事调解书,现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岳阳新**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现已立案执行。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岳阳新**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请求将本案指定执行,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和执行工作需要决定将本案指定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湖南**民法院关于指令执行和提级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院以(2015)岳*执字第94号立案执行的(2015)岳*民三初字第10号民事调解书岳阳新**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指定云溪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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