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关于雅安市**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元**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四川元**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80万元,冻结期限为1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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