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谭某某与成都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谭**、周**、周*浩诉被告成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市锦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谭**、周**、周*浩于2015年12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原告黄羲年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谭**、周**、周**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