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罗**与熊**、徐**、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明诉被告熊**、徐**、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罗*明于2016年5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罗**撤回对中国**有限公司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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