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董*、陈**、中国人民财**市北辰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王**与被告董*、陈**、中国人民财**市北辰支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刘*、代理审判员周*、人民陪审员周**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其法定代理人王**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相关文章